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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雲林縣立體育場所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一條附表「雲林縣立體育場所使用管理維護收費標準表」修正草案。

刊登日期:2018/8/3
發文日期:2018/8/3
發文字號:府體總字第1070002079號
主旨:預告「雲林縣立體育場所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一條附表「雲林縣立體育場所使用管理維護收費標準表」修正草案。
依據:法規法第10條。
公告事項公告: 法規法第10條。一、 修正機關:雲林縣政府。
二、 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雲林縣全球資訊網」-「政令宣導」-「法令規章」-「地方法規」-「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law.yunlin.gov.tw/)之「草案預告」網頁。
三、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雲林縣立體育場。
(二)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600號。
(三)電話:05-5345119。
(四)傳真:05-5345697
(五)電子郵件:ylhg24112@yahoo.com.tw
四、本案僅為少數條文修正,且修正幅度些微,依法務部106年2月13日法律字第10603502060號函意旨,有定較短之公告期間必要,爰本案預告期間為14日。

附件:
  • 雲林縣立體育場所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一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
  • 雲林縣立體育場所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一條附表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